人民財訊2月25日電,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房產。《通知》提出,完善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
支援居民置換改善需求,《通知》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購買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房產。即對購房人於未成年時(或於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前)已與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擁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購或置換住房後,該住房仍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擁有住房外),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
購房人家庭住房情況發生變化,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向應稅住房所在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個人住房房產稅納稅資訊申報、認定,從稅務機關重新認定之次月起調整納稅,並退還所屬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後多繳納的稅款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