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樓市新政:涉及限購、公積金貸款、房產稅等

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房產

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

服務宜居安居,促進職住平衡,聚焦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確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房產

一是縮短非滬籍居民購買外環內住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房產。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內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條件非滬籍居民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房產。對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三是符合條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證》群體可在本市購買住房房產。對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無需提供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

按照上述規定,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自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外購買住房不限套數,在外環內限購1套住房;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內限購2套住房房產。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範圍內限購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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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發揮公積金支援住房消費作用,滿足繳存人在不同階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規定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政策房產

一是適度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房產。將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160萬元提高至240萬元,疊加多子女家庭和購買綠色建築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積金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可達到324萬元。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也相應予以提高。

二是最佳化貸款套數認定房產。對於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本市繳存人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當前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本市再次購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三是擴大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援範圍房產。公積金貸款支援政策的適用範圍從購買首套住房拓展至購買第二套住房。即對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本市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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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

支援居民置換改善需求,《通知》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購買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房產。即對購房人於未成年時(或於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前)已與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擁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購或置換住房後,該住房仍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擁有住房外),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

購房人家庭住房情況發生變化,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向應稅住房所在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個人住房房產稅納稅資訊申報、認定,從稅務機關重新認定之次月起調整納稅,並退還所屬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後多繳納的稅款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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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穩市場、穩預期、穩信心,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房產。在聚焦需求側出臺上述政策的同時,持續推進實施好其他各項政策措施,包括最佳化市場供給,因地制宜精準供應;統籌市場和保障,推進收購二手住房用於租賃等,多措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執行。

來源房產: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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