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晗)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調整上海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房產。
《通知》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購買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房產。即對購房人於未成年時(或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前)已與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擁有住房的,在上海市新購或置換住房後,該住房仍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擁有住房外),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