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致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馮志斌被公訴!未滿55歲從萬億央企跳槽民企,離職7年多被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原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馮志斌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法律。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馮志斌作出逮捕決定。近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馮志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法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馮志斌利用擔任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兼投資部總經理,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後更名為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化藍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離職後利用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有公司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訊息

2025年7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通報:原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馮志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法律

公開資訊顯示,馮志斌出生於1963年11月,中歐國際工商學院EMBA碩士,高階國際商務師法律。馮志斌早年曾在中國人民大學、中共中央組織部政策研究室、中國機械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等地工作。

資料圖

馮志斌於2000年加入中化集團,任中化集團總裁助理,後出任中化集團黨組成員、副總裁法律。在職期間,馮志斌曾先後兼任中化集團投資部總經理、遠東國際租賃公司董事長、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公司董事長、中化國際太倉興國總經理、遠洋地產董事、中國金茂董事等職務。

據上市公司中化國際公告,馮志斌於2016年底被選舉為該公司董事長法律。彼時,馮志斌任中國中化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裁,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化藍天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中化(青島)實業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中化帝斯曼製藥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英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8年6月,中化國際公告稱,馮志斌因個人原因向公司董事會申請辭去董事、董事長及董事會下屬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辭職後不在該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法律

2018年7月,馮志斌加入民營企業天明集團,任天明集團聯席董事長兼CEO法律。1993年6月18日創立於河南的天明集團,員工有5500餘人,有中醫、紅酒、城建、資本、雙創五個業務板塊 。

據悉,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50年,前身為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總部設在北京法律。2021年3月,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實施聯合重組,成立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來源法律:中國新聞社、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報道 編輯:李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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