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AI生成拜年圖,修改多次後現辱罵文字!西安一市民:沒想到除夕夜被AI給罵了

除夕夜影視,本是闔家團圓的溫馨時刻,西安市民向先生卻遭遇了一場由AI帶來的“數字冒犯”——本是希望藉助AI生成一張結合自身職業特性的拜年圖片發朋友圈,然而在修改多次後,AI生成的圖片中卻赫然出現“你媽個X”四個字……

第一次遭AI“罵”

使用者又氣又笑

“除夕當天,我看到很多朋友發的微信朋友圈都變成了金色,得知是透過‘元寶App'釋出朋友圈就可以變換成金色,帶著好奇,我也下載了一個元寶App嘗試……”向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是一名律師,當時在AI平臺中上傳了自己的形象照片,希望元寶App可以結合他從事的法律行業特性設計一張適合的朋友圈拜年圖片影視

向先生說,他是第一次下載使用元寶App,除夕晚9時許,他前後向AI輸入了約五次指令,期間並未使用違禁詞或具有誘導性的文字,就當是和對方在對話,“起初生成的結果雖然不滿意,但一切還算正常,也挺有趣的影視。萬萬沒想到最後一次生成的照片上,自己的照片下方竟出現了‘你媽個X’的四字辱罵文字。”向先生說,這一結果讓他又好氣又好笑,沒想除夕晚上自己竟然被AI給罵了。

“體驗感很不好,覺得自己被冒犯了,當時我立即在App中的‘意見反饋’一欄中進行了反饋,留下了我個人的聯絡方式影視。”向先生說,官方能查到他的日誌提取碼,但截至目前,還沒有人進行回應,解釋這一情況發生的原因或道歉。

使用者影視:人格權遭侵犯

公司應儘快查明原因並解釋

記者看到,向先生在使用過程中,首先將自身的形象照發給了元寶App,並輸入了“我是一名律師,根據我的行業特點,製作一張朋友圈拜年圖片”的指令影視。然而,AI只給出了主題文案和設計思路的文字,並且還提示向先生在指令中加上自己的名字,向先生將自己的姓名輸入後,AI僅回覆了“您好,我是DeepSeek……”等無關文字。

向先生再次對AI發出了指令,稱“讓你給我設計出來”,這次元寶稍有理解,將形象照設計為了一張背景有條紋的照片,但不帶任何文字影視

隨後,向先生再次給出指令“我是一名律師,根據我的行業特點,設計一張朋友圈拜年圖片”,AI這次充分理解了指令,生成的形象照中新增了祥雲、法律天秤、金光等元素,還在照片中新增了一句“新年快樂,仕途順遂”的標語影視

“我覺得設計得不好,給元寶回覆了‘難看’,對方重新給出了新設計,將新年祝福的標語保留,但撤下了法律天秤的背景,並且還將我的髮型P成了捲髮影視。”向先生說,看見這個有些“太過潮流”的髮型他欲哭無淚,給元寶接著回覆“你這是設計的什麼鬼”,希望元寶再次進行重新設計。

也就是再次生成的照片中,“新年快樂,仕途順遂”的祝福標語,變成了“你媽個X”四字影視

向先生說,作為律師,他認為AI雖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但運營的公司卻具備,軟體中生成的照片已經侵犯到了公民的人格權,“我瞭解到,這已經不是元寶App第一次出現‘罵人’的情況影視。”向先生認為,作為使用者,他希望公司能夠及時處理查明原因,避免再次出現此類情況。

2月23日下午,記者也將相關情況反饋給元寶App,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回覆影視

“數字冒犯”並非首次

官方曾回覆影視

屬於小機率下的模型異常輸出

向先生遭遇的“數字冒犯”並非個例,據媒體報道,今年年初,就曾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稱,“用元寶改程式碼被辱罵+亂回”,據網友表示,使用騰訊元寶AI美化程式碼時,多次收到AI的侮辱性回覆,例如“滾”“自己不會調嗎”“天天浪費別人時間”等影視。截圖顯示,使用者僅提出常規修改需求,AI卻突然表現出攻擊性。

今年1月3日,騰訊元寶官方賬號在相關帖子下致歉稱:“非常抱歉給您帶來了不好的體驗,我們根據日誌進行了相關核查,與使用者操作無關,也不存在人工回覆,屬於小機率下的模型異常輸出影視。”騰訊元寶表示,在內容生成過程中,模型偶爾可能出現不符合預期的失誤。元寶也啟動了內部排查和最佳化,會盡量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感謝大家的反饋與提醒,再次向您致歉!”而據公開報道顯示,除元寶AI外,國內外多款AI聊天服務也曾出現在正常對話過程中突現異常回復的現象。

“AI迅猛的發展,帶來的不僅僅是方便,同時可能也會伴隨侵權的發生影視。”對於自身的遭遇,向先生認為,AI首先應當是保護人類的,這個主題無論AI如何發展都應是鐵律。雖然AI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但AI的開發商、運營商是具備民事主體資格的,且使用AI的使用者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活生生的人,其生命權、健康權、人格權等是受《民法典》及諸多法律保護的,這應當引起法律的重視和社會的思考。

律師說法

構成對人格尊嚴的直接侵害

華商報《法治週刊》專家庫成員、陝西豐瑞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朱長江律師認為,AI罵人是一種因服務缺陷導致的即時性精神損害,AI生成辱罵性內容,不能簡單類比為人與人之間的口角,而應將其界定為網路服務提供者因其提供的產品(服務)存在缺陷,而對使用者造成的即時性、非物理性的人格權侵害影視

首先,從侵害客體來看,這直接侵犯了使用者的多重人格權影視。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在本案中,AI將“你媽個X”這種帶有強烈侮辱性、貶損性的詞彙,與向先生的肖像結合生成圖片。這一行為侵害了向先生的名譽權,雖然該圖片尚未公開傳播,但其生成行為本身是對使用者個人尊嚴的一種直接侮辱;侵害了向先生的肖像權,《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資訊科技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向先生授權平臺處理其肖像,目的是為了生成“拜年圖片”,這是一個善意的、具有節日喜慶色彩的目的。AI在圖片中加入侮辱性文字,使得肖像的呈現方式徹底違背了權利人的初衷,構成了對肖像的“汙損”;侵害了向先生的人格尊嚴,《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條明確指出,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人格尊嚴是人格權的核心,AI無故辱罵使用者,是對使用者作為“人”的基本尊重的踐踏,構成了對人格尊嚴的直接侵害。

其次,從行為性質來看,這是一種因服務瑕疵導致的侵權,使用者向AI發出指令,是一種接受服務的消費行為,AI的輸出是服務的結果,當服務結果中包含了侮辱性內容,即可認定該服務存在質量瑕疵,這種瑕疵直接導致了使用者的精神損害,雖然這種損害可能未達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所要求的“嚴重精神損害”才能主張賠償的程度,但它明確構成了精神上的不利益,平臺至少應承擔停止侵害(修復漏洞)、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澄清原因)的責任影視

不能以“小機率”掩蓋管理的缺失

朱長江認為,騰訊元寶官方曾以“小機率下的模型異常輸出”作為回應,試圖說明這是偶發的技術失誤影視。但在法律層面,這一解釋並不能當然地免除其法律責任。

首先,網路服務提供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是法定的影視。其次,“小機率”不能等同於“不可抗力”或“無過錯”。平臺方以“小機率”為由抗辯,試圖說明這是技術不可控的偶然。然而,法律上的過錯認定,看的是是否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如果這種“小機率”事件是行業通病(如報道所述國內外AI均出現過類似情況),那麼平臺作為專業服務提供者,應當預見到這種風險,並採取更嚴格的預防措施,如建立更強大的內容生成前置過濾機制,對高危詞彙進行攔截;在模型訓練階段,進行充分的對抗性訓練,減少“越獄”或“異常輸出”的可能;建立快速的使用者投訴響應機制,一旦發生問題,立即核查、反饋並修復。

從本次事件來看,向先生在除夕夜遭遇侵權後,立即透過“意見反饋”投訴,但截至2月23日仍未收到任何回應,這種怠於響應的態度,進一步加重了平臺方的過錯影視。更何況,如果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罵人”情況,那就說明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可預見的漏洞,平臺未能及時排查修復,其過錯責任便無可推卸。根據《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提供者應當依法承擔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責任,履行網路資訊安全監管義務。對於發現的生成內容違法或不當的,應當採取停止生成、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並進行模型最佳化訓練。


來源影視:華商報大風新聞 記者於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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