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房產:第一財經
非上海戶籍在上海購房房產,將不再僅認社保或個稅年限!
外環內社保“三改一”、持居住證滿5年無需社保也可購房、公積金家庭貸款最高可達324萬元、部分情形免徵房產稅……春節假期剛過,上海就率先釋放重磅“滬七條”房地產新政,進一步降低購房門檻,支援穩定居住群體的購房需求房產。
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宣佈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房產。
此次樓市新政共包括三大類、共計七項調整房產,具體包括:
在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方面,一是縮短非滬籍居民購買外環內住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房產。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內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條件非滬籍居民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房產。對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三是符合條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證》群體可在本市購買住房房產。對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無需提供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
在最佳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一是適度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房產。將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160萬元提高至240萬元,疊加多子女家庭和購買綠色建築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積金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可達到324萬元。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也相應予以提高。
二是最佳化貸款套數認定房產。對於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本市繳存人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當前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本市再次購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三是擴大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援範圍房產。公積金貸款支援政策的適用範圍從購買首套住房拓展至購買第二套住房。即對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本市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
在支援居民置換改善需求方面,《通知》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購買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房產。即對購房人於未成年時(或於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前)已與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擁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購或置換住房後,該住房仍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擁有住房外),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
購房人家庭住房情況發生變化,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向應稅住房所在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個人住房房產稅納稅資訊申報、認定,從稅務機關重新認定之次月起調整納稅,並退還所屬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後多繳納的稅款房產。
相比舊政策,此次上海房地產新政有諸多變化和亮點房產。
首先,在非滬籍家庭滿足一年社保的情況下,新政前僅可認購外環外的住房,而現在則擴大至全市;對於滿3年社保的非滬籍家庭,其在外環內可認購兩套住房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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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調整前,對於從事城市基礎服務、或企業總部設在外地的人員,因其未在上海繳納社保而無購房資格房產。此次“新七條”立足支援此類在滬穩定居住群體購房需求導向,允許持有滿五年的居住證即有購房資格。過去限購政策主要看社保繳納年限,但新政下也可以和居住證年限掛鉤。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這充分說明非滬籍家庭在上海購房的門檻進一步降低,或等待成本在下降房產。
公積金貸款方面,若疊加多子女家庭和購買綠色建築最高貸款的上浮政策,新政後上海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可達324萬元,已達到全國領先水平房產。此外,新政前若公積金貸款次數滿兩次,後續購房將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新政後,只要無住房或僅有一套住房,且公積金已結清,則繼續享有公積金貸款權利。
新政前,對於滬籍家庭子女而言,其成年後首次購置住房不徵房產稅,但置換階段會涉及該稅種房產。新政後,若置換後屬於唯一住房,則不再徵收房產稅。其體現對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援。
嚴躍進認為,最新發布的“滬七條”政策充分體現上海因城施策、發揮好存量和增量政策整合效應的導向,亦符合2026年住房消費工作的相關要求房產。2023年以來,上海出臺多輪房地產最佳化政策,綜合性和系統性較強,涉及限購、土地、金融、財稅等多領域政策調整,發揮了非常好的組合拳效應。
“此次七項政策圍繞多項住房需求展開房產。既涉及非滬籍和滬籍家庭,也包括從事城市基礎服務的相關人員、多孩家庭等,具有惠及面廣、精準施策的特點。對於即將到來的樓市小陽春關鍵時間點,我們相信,疊加上海既有的各類寬鬆政策,將促進各類購房需求的進一步釋放,促進各市場之間的迴圈健康發展,尤其是帶動置換鏈條的順暢,有力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嚴躍進說道。